預算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
為建立健全預算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監督管理機制,強化信息支撐,切實提高預算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執業質量和水平,保障《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管理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財監〔2021〕4號,以下簡稱《辦法》)有效實施,財政部統一部署的“預算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信用管理平臺”(以下簡稱信用管理平臺)已于2021年8月1日起上線運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用管理平臺基本情況
信用管理平臺作為《辦法》的一項重要配套措施,既是財政部門對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評價業務進行監管的重要載體,也是預算績效評價委托方擇優選擇第三方機構的重要信息支撐。信用管理平臺開發建設依托于“財政部統一報表系統”,主要功能是采集和展示預算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有關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向委托方和社會公眾提供第三方機構的信息查詢便利。
二、信用管理平臺填報對象
信用管理平臺的填報對象為依法設立并向各級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和單位等管理、使用財政資金的主體(即委托方)提供預算績效評價服務,獨立于委托方和預算績效評價對象的組織,主要包括專業咨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即第三方機構)。
三、信用管理平臺登錄網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http://www.mof.gov.cn)主頁“專題專欄”中查找“預算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信用管理平臺”模塊,或直接登錄網址https://www.tybb.gov.cn。第三方機構自行完成用戶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填報流程及注意事項詳見平臺首頁《第三方機構用戶操作手冊》)。
四、信用管理平臺填報內容
信用管理平臺中需填報第三方機構相關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主要包括:機構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主評人信息、分支機構信息、合作專家信息、其他績效評價從業人員信息等。根據信用管理平臺要求,還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第三方機構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信用管理平臺,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更新。
五、信用管理平臺的信息管理
各級財政部門(包括省、市、縣三級財政部門)將根據屬地原則,逐級對第三方機構自主填報信息的完整性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除涉及信息安全、信息要素不齊全、不屬于填報對象范圍等情況需退回重報外,不設置審核壁壘。
各級財政部門將在“處理處罰信息錄入”模塊中,錄入本級財政部門對預算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的處理處罰信息,并注明該處罰信息是否已向社會公開。
六、其他事宜
(一)第三方機構本著自愿原則進行填報,并對信用管理平臺錄入信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
(二)各方不得將信用管理平臺作為第三方機構參與政府采購或政府購買服務的前置條件或必要條件。
(三)委托方可通過信用管理平臺查詢第三方機構相關信息,在遵守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擇優選擇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電話:0371-65808018(省財政廳預算績效管理處)